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 19 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认定公示,中国酒业学院审核,现将中国酒业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中国酒业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话:0830-3153605,邮箱:33106194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