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根据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院相应专业需参加以职业技能为主要考试内容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适用报考专业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三、考试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2017】版。
四、考试方法
商品推销,设置2个考试项目,考试时间共计8分钟。
五、考试时间及分数
考试时间:8分钟(包括准备时间)
总分数:200分
六、考试形式
现场推销演示
七、考试内容
1.考核目标:
(1)综合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形象气质;
(2)综合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以及表达内容的全面性和逻辑性;
2.技能要求:
(1)能根据提供的食品类、日用品类、文具类等商品的特点,准确、恰当地进行广告词的提炼与撰写;
(2)能准确、恰当地介绍商品,突出商品的优点,提炼商品的卖点;
(3)运用礼貌用语、规范动作进行推销工作;
(4)能正确使用普通话。
八、评分标准
1.操作技能评分原则: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任务,超出时间测试即停止;
(2)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严格按照评分表进行单项赋分。
2.操作程序:
(1)考试形式为广告词撰写与现场推销演示两个项目;
(2)考试题目由考生抽签决定;
(3)考生的仪容仪表和言谈举止符合商务礼仪规范;
(4)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泄露个人真实姓名、学校名称等信息,否则本次考试不得分。
3.评分表(见附件1:职业技能测试评分表)